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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东北粮食主产区农业高质高效

2023-07-24 发布  转自农业农村部
一、关于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为东北农业提质增效提供保障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支撑,搭建创新平台,开展联合攻关,促进东北农业提质增效。 一是搭建创新平台。 在东北地区建设 5 个农业科技创新联盟、 15 个农业农村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和 19 个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 二是强化项目支持。 截至 2020 年,支持东北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牵头承担 46 项转基因重大专项与粮食作物育种相关课题,推进水稻、小麦、玉米、大豆、薯类等种质资源繁育与保护。 “ 十三五 ” 期间,通过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支持东北地区实施 39 个农作物和畜禽项目,建设黑龙江省北安市大豆、吉林省洮南市杂交玉米等一批良种繁育基地。 三是开展联合攻关。 2014 年以来,启动实施玉米、大豆、水稻、小麦 4 大作物和油菜、花生等 11 种特色作物良种联合攻关,选育出吉粳 816 等一批新品种。 四是推进成果转化。 建设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专职运营团队和专业化兼职团队,建立成果评价专家库,打造集展示、推介和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促进成果推广应用。
二、关于完善保护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涉农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补贴政策,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一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2020 年,中央财政及中央预算内共投入资金 171.49 亿元,支持东北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1582 万亩。中央财政通过水利发展资金测算安排 65 亿元,支持各地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夯实东北地区农业生产基础。 二是完善粮食补贴政策。 深化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推动粮食支持政策逐步由价格支持向对农民直接补贴转变。完善中央财政对东北地区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2014 年实施大豆目标价格补贴, 2016 年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 2018 年启动实施稻谷补贴,不断加大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 三是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20 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170 亿元,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 2021 年,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将补贴范围扩大到 15 类 44 个小类 172 个品目机具种类,围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等急需机具,可将部分产品补贴额测算比例从 30% 提高到 35% 。 四是强化农业保险扶持政策。 2019 年,财政部将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 500 个产粮大县,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 47.5% 。 2020 年,财政部将东北三省纳入地方优势特色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范围,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 30% 。 2020 年,中央财政拨付东北地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46.68 亿元。同时,灵活运用期货、再保险、担保等政策工具,降低农业风险。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东北地区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种粮利益。稳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覆盖范围,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
三、关于养好黑土地,持续提高东北农业产业竞争力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东北地区黑土地保护利用,取得明显成效,东北地区耕地质量较 5 年前平均提升 0.29 个等级。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 2017 年, 我 部会同国家 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等 5 部门联合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 20 17 —2030 年)》,明确到 2030 年东北典型黑土区实施 2.5 亿亩黑土耕地保护任务。 二是强化法制保障。 推动地方政府先后颁布《内蒙古自治区耕地保养条例》《辽宁省耕地质量保护办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明确保护措施、主体责任、监督管理等,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法制化管理。 三是推进保护利用。 “ 十三五 ” 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东北 41 个县(市)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保护技术示范累计 3150 万亩次。 2020 年,中央财政安排 16 亿元,启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面积达到 4000 万亩,不断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和保护性耕作。 四是拓展筹资渠道。 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现有资金统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规范通过 PPP 模式参与黑土地保护项目建设运营,构建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 2021—2030 年)》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谋划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分区分类开展综合治理,强化资金整合和监测评价,形成长效保护机制。
四、关于坚持效益优先,做强做大粮食产业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实施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行动。 围绕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品种,集成推进良种、良田、良技、良法配套,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增效。打造订单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引领的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提升粮食生产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是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2017 年 以来 ,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近 215 亿元,在粮食流通领域启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主体投入 600 多亿元,基本达到政策预期效果,有效促进了粮食优质优价。 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对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企业和个人,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等。东北粮食主产区符合条件的优质玉米、稻米、杂粮生产基地均可享受优惠政策,提升了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性。 四是支持创建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 2017 年以来,我部会同国家 发展改革 委等 7 部 门 评估确定 79 个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其中东北 4 省区共 9 个。选择先行区试点县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加强绿色技术应用试验,总结探索典型模式,促进农业发展节本增效。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实施粮食等主要农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开展优质粮食工程,落实资金、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主产区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提升粮食产业优质优价发展态势,更高质量保障粮食安全。
本文使用AI智能整理,难免勘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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