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促进农村消费
2023-07-24 发布 转自农业农村部
加快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县域消费环境,促进农村消费是拉动内需、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2021 年6 月,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等17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为“ 十四五” 时期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作出具体部署。
一、关于加快农村产业发展,有效提高农民收入
发展乡村产业是拉动农村消费的基础和前提。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组织编制全国乡村产业发展目录,加快推进现代产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建设。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农民合作社提升行动,开展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农产品供给质量不断提升,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重要支撑。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 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开发 “ 电商专家下乡云课堂 ” ,为农村培养了一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 民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不断提升。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转移,全产业链拓展增值空间,不断提升农民收入。 加强人才培育,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推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持续发展。 加强法律政策宣传, 依法保障农民劳动合法权益,优化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环境。
二、关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由中央农办牵头,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正在组织编制《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将农村道路畅通、农村供水供电保障等作为行动重点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进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开展了七批电信普通服务试点,推进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网络覆盖,全国行政村光纤和4G 覆盖比例均超过99% ,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8% ,为促进农村消费升级提供了坚实网络保障。水利部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全国农村集中供水率由82% 达到88% ,自来水普及率由76% 提高到83% 。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快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水平。实施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项目,强化水质保障和工程管理管护,为农村消费升级和农村电商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关于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加快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已与18 个省(区、市)共建21 个全国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认定745 个定点市场,基本建立起以国家级专业产地市场为引领、以区域性市场为衔接、以田头市场为基础的三级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为农产品顺畅流通提供了有力支撑。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支持内蒙古、广西、重庆等15 个省(区、市)建设跨区域流通设施,为农产品跨区域流通创造条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启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着力建立完善县域统筹能力。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执法,有效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促进农村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
四、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商,促进城乡消费对接
农业农村部积极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一批有能力、有意愿的电商企业、互联网企业与110 个县共同开展试点工作,并向社会推介205 个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优秀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数字赋能乡村建设。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截至2020 年底,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2120 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13.7 万个,全国农村网商(店)达到1520.5 万家,农村网络零售额从2014 年的1800 亿元增长到2020 年的1.79 万亿元,大大促进农产品销售。国家邮政局持续推进“ 快递下乡进村” 工程,截至2021 年4 月,全国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近98% ,通过邮快合作方式实现快递进村服务范围覆盖30 个省份7.1 万个建制村,邮件快件实现直投到村。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支持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稳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打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双向通道。
五、关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减少消费顾虑
国家医保局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截至2019 年底,全国31 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范围、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 六统一” 。持续推进健全完善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政策,2019 年国家普惠性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水平,统一并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明确按照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确定,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50% 提高到60% 。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实施精准倾斜支付政策,起付线降低50% ,报销比例提高5 个百分点,并取消封顶线,贫困人口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梯次减负后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稳定在80% ,个人负担明显减轻。全面开展中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多数地方已取消特困人员救助起付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普遍达到70% 。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机制,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
本文使用AI智能整理,难免勘误,仅供参考。
详细内容请前往政府网站查阅,以国家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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