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农田灌排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夯实我国粮食安全保障的水根基
2023-07-24 发布 转自水利部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加强水利建设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建成各类水库9.8万多座,大中型灌区7300多处,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000多万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解放初期的2.4亿亩发展到10.37亿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6亿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8,灌溉耕地上生产了占全国75%以上的粮食和90%以上的经济作物,水利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
大中型灌区是我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主产区,灌排工程体系相对完善,灌排保证率较高,是国家粮食安全的主力军。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利用中央资金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灌区“病险”“卡脖子”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灌溉面积萎缩、效益衰减等状况得到遏制。同时,以工程改造促进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加强灌排工程运行维护监管,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化农业用水管理,促进工程的良性运行和水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水利为国家连续18年粮食丰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进一步推进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建立健全农田灌排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夯实我国粮食安全保障的水根基。
一是进一步加大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建设力度。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投入,加快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和新建灌区建设,重点开展影响灌区效益发挥、病险严重的骨干灌排工程设施除险加固、配套达标,更新改造大中型灌排泵站,推进灌区供排水服务水平。在水土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结合在建和规划建设的水源工程,新建一批大型灌区,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按照国家水网建设布局,积极谋划规划灌溉面积发展,开发治理盐碱等后备耕地。统筹推进灌区骨干灌排工程设施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提升农业抗御旱涝自然灾害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农田灌排设施运行管护。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继续深化灌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会同农业农村部按照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地方人民政府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业主运行维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促进农田水利设施持续良性运行发展。
三是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供水成本核算,协调价格部门开展成本监审、核定工程水价,促进价格调整。结合灌区改造配套完善灌区供水计量设施,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全面实现取水计量,因地制宜选用适宜的计量方式,提高灌区斗口计量率。督促地方落实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全面推进灌区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四是持续做好粮食生产灌排保障。紧紧围绕粮食生产用水需求,科学制定灌区供水计划,合理调度水源,保障灌溉需求。在科学灌溉的同时,做好农田排水工作,提高供排水对粮食生产的保障水平。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尤其是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做好骨干灌排工程与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的衔接,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水源保障夯实水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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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请前往政府网站查阅,以国家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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