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扶贫搬迁安置区产业扶持工作的提案
2023-07-24 发布 转自农业农村部
一、关于鼓励龙头企业入驻帮扶,带动园区产业发展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政策扶持,推进集聚融合,统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园区产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产业扶贫三年攻坚行动的意见》,明确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纳入扶贫产业园体系,推进农产品加工产能向贫困县县城、重点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集中集聚,支持建设农产品加工园等各类产业园区。截至2020年,已在脱贫地区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89个,推动脱贫地区创建县级以上各类扶贫产业园2100多个,脱贫县符合条件的安置区已纳入产业园体系。在产业园建设过程中,鼓励地方利用中央补助资金,出台土地、金融、税收、用地等优惠政策,引导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入驻园区、集聚发展,通过产业协作、务工就业、股份合作等方式带动搬迁群众等稳定增收。
二、关于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致富增收能力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积极整合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引领推动脱贫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方面,促进主体融合。2019年以来,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支持发展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目前,全国已登记家庭农场300多万家、农民合作社225万家、县级以上龙头企业9万家,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7000多个。另一方面,推进业态融合。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统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引导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促进农业生产与加工、流通、销售、旅游等产业相互连接、交叉融合,增强产业融合发展新动能。2020年,全国乡村休闲旅游营业收入超过6000亿元,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6100多亿元。
三、关于打造扶贫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出台《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十四五”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一系列政策举措。一是强化产业发展规划引领。要求脱贫地区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编制“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向脱贫地区聚集,发展“一县一业”,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坚持脱贫村和非贫困村、脱贫户和非贫困户一体规划、协同推进,并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纳入规划。二是稳定并加强产业扶持政策。明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优先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中央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地方设立的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并向脱贫地区倾斜。三是强化产业发展服务支撑。健全产销衔接、技术服务、联农带农、风险防范机制,在脱贫地区实施消费帮扶,开展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共同行动,继续设立产业技术专家组,全面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推动各类主体更好带动脱贫户、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此外,继续完善脱贫地区网络覆盖,支持一批数字乡村重点帮扶脱贫县,认定一批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四、关于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户稳定增收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加大指导力度、强化典型示范,推进脱贫地区发展企农契约型、利益分红型、股份合作型等合作模式,切实把就业机会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当地、留给农民。一是探索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指导脱贫地区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带贫模式,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就地务工、股份合作、资产租赁等方式,与脱贫户合理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截至2020年底,超过72%的脱贫户实现了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四川省苍溪县“四保四分红”、河北省滦平县“一地生四金”等带贫模式在全国得到广泛推广。二是培育壮大集体经济。2015年至2020年,先后组织开展5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481个脱贫县已被纳入试点范围,指导脱贫村立足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确定主导产业和经营模式,探索多样化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2019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工作的通知》,指导脱贫村探索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方式,盘活资产资源要素,增加集体收入。三是完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机制。2017年,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明确用于资产收益扶贫的财政投入所形成的资产,其收益权优先分配给贫困村和贫困户。特别是创新安置点资产收益使用管理,允许各地按照相关规定将安置区扶贫项目资产折股量化,收益分红用于支持搬迁群众发展产业和创业就业。
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是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的重要支撑。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牵头制定出台《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规划引导。指导脱贫地区制定“十四五”农业发展规划,将安置区特色产业发展纳入其中,围绕当地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实施路径和配套支持政策,引导项目、资金、科技、人才等向产业发展集聚,加快全产业链开发,持续增强产业稳定带农增收能力。二是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支持有条件的城镇大中型安置点提升、新建一批配套产业园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地,鼓励和引导农村小微型安置点发展特色种养、农林畜产品加工等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安置区立足当地资源特色,积极发展现代特色种养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引进培育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搬迁户”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搬迁群众发展产业、在园区实现就业,切实分享产业发展红利。三是强化搬迁群众权益保护。做好搬迁群众原住地承包耕地、林地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搬迁后依法享有的承包权益不变,继续按规定享受各类农牧业补贴和生态补偿等政策。加强搬迁群众耕地、林地流转工作指导,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进行统一流转和开发,推动搬迁群众通过流转经营权获得稳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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