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管联动,完善管护制度,实现小流域可持续发展
2023-07-24 发布 转自水利部
一、关于加强建管联动,完善管护制度,实现小流域可持续发展。国家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施管护,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行管护制度。2019年,水利部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国家林草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通过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支持各地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等工作,促进流域生态保护恢复。2021年,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地可采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积极创新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指导地方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施管护长效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及管护,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二、关于优化民间资本参与配套政策,创新社会资本参与治理模式。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方面释放政策红利,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制定金融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拓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及管护资金筹措渠道。截至2021年底,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包括种植经果林在内的贷款项目554个,批准贷款额度达到3732.30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431.38亿元。重庆市人民政府与中林集团合作成立重庆林投公司,建设国家储备林,并通过林地流转、就近就业、林木采伐分红等方式,年可为地方林农增加收入8亿元,解决就业约4万人次,带动山区群众脱贫致富。2018—2020年,水利部会同财政部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三年试点工作,累计安排10省(自治区、直辖市)18个试点县以奖代补资金5.4亿元,撬动地方财政及社会资本投入5.3亿元,在加快水土流失治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2021年,经商财政部同意,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指导意见》,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中全面推行以奖代补。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指导地方用好社会资本参与治理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村民自建等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三、关于加强统筹,部门协作,因地制宜做好顶层设计。2018年以来,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门对各省份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实施情况年度评估,统筹推动地方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水土流失治理目标任务。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印发《“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水利部商财政部印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1—2023年实施方案》,均对系统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进行了统筹安排,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采取工程、植物、耕作等措施,从坡面到沟道、从上游到下游进行全面防治,系统构建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从各流域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流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布局。自然资源部制定《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明确协同推进流域上下游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同时,国家持续加大对小流域综合治理的中央资金支持力度。“十三五”以来,水利部累计安排小流域治理中央资金467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6万平方公里,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2000余条,培育了江西赣州脐橙、甘肃静宁苹果、山西永和核桃等一批特色产业,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与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16—2021年,生态环境部配合财政部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1000亿元,实施贵州毕节市织金县大戛河小流域(大新桥水库准保护区)治理工程等7000余个项目。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密切沟通协作,统筹支持和指导地方高质量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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