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漠化地区工程性缺水问题
2023-07-24 发布 转自水利部
石漠化地区自然地理条件特殊,部分地区存在工程性缺水问题。因地制宜建设水库、塘坝等水源工程是解决石漠化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等问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国家对包括云南省在内的水库工程建设给予补助。《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新建大型水库予以支持,《水安全保障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新建中型水库予以支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对新建小型水库予以支持。水库建设要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综合考虑必要性和紧迫性、生态环境影响、工程效益指标、资金筹措能力、前期工作基础等方面科学确定实施项目,禁止建设涉及生态红线、在移民占地等方面有重大制约因素的项目。
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云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中央财政通过水利发展资金安排29.97亿元,支持云南省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建设等项目,其中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亿元支持小型水库建设,解决部分农村供水水源问题。中央补助资金采取切块下达到省的方式,由省级水利、财政部门统筹研究,分解到具体建设项目,云南省可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开展石漠化脱贫地区小型水库和塘坝等供水水源建设。
下一步,水利部将会同财政部继续支持各地开展小型水库建设,指导云南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石漠化脱贫地区小型水库和塘坝等供水水源建设。同时,建议云南省充分发挥中央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运营,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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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请前往政府网站查阅,以国家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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