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2023-07-24 发布 转自水利部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经费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级地方水利部门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及时足额落实工作经费。
二、强化责任分工,注重队伍建设
各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分工。业务主管部门要重点抓,技术支撑单位要认真抓,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交流与培训,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重视过程管理,提高成果质量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及有关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做到基础数据实测,开展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加强数据获取过程管理,切实提高基础数据的可靠性、及时性及连续性。积极组织农田水利、水资源等行业专家,特别是第三方单位专家对成果审核把关,确保成果真实可靠。
四、按时上报2021年系数成果
请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于2022年2月10日前,将审查后的系数成果(编写提纲及格式说明详见附件1)电子版及省级专家审查意见扫描件报送我部,并完成灌溉用水效率信息管理平台填报,确保二者数据一致。我部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复核意见,请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核意见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果修改完善,并将最终成果(报告、附表、复核意见处理情况汇总表的纸质版)以水利(务)厅(局)正式文件(一式两份)报送我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我部将根据《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办法》对各地2021年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及日常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本文使用AI智能整理,难免勘误,仅供参考。
详细内容请前往政府网站查阅,以国家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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